影像笔记腰椎间盘突出症二次手术策略

编者按

腰椎间盘突出症(LDH)由纤维环破裂后髓核突出压迫神经根造成,以腰腿痛为主要表现,治疗方法包括保守治疗和手术治疗。尽管目前已存在许多技术方法提高LDH手术的成功率,但是约有2%~24%经初次手术治疗的LDH患者仍需要再进行二次手术。那么LDH二次手术的术式应如何制定?医院的宋跃明教授通过病例与大家分享了腰椎间盘突出症二次手术的原因及治疗选择。

病例信息1

患者男,41岁,L4-5椎间盘突出臭氧术后感染,进行抗感染治疗,未进行二次手术。

影像资料:

病例信息2

患者男,55岁,L4-5DH合并L4椎滑脱。后路减压、内固定融合术后3月感染,拟行重新植骨内固定手术。

影像资料:

病例信息3

患者女,48岁,L5-S1DH臭氧术后症状不缓解,二次行经皮脊柱内镜髓核摘除术。

影像资料:

病例信息4

患者男,54岁,L5-S1椎间盘突出复发,行二次手术。

影像资料:

病例信息5

患者男,54岁,L3-4,L4-5椎间盘突出症术后滑脱,行二次手术。

影像资料:

病例思考:

哪些腰椎间盘突出的患者应行二次手术?分别应如何处理?

宋教授对腰椎间盘突出行二次手术治疗的原则总结如下:

1.术后感染行二次手术治疗的原则

初次仅单纯减压手术:局部清创缝合手术,安放引流管;

初次行内固定手术:如感染仅为潜层组织,处理同上,如螺钉松动,植骨吸收,需在感染控制后重新行植骨融合内固定手术。

2.术后症状不缓解行二次手术治疗的原则

应回忆或追问术中操作过程有无不当;

仔细评估患者症状与影像学表现之间的关系;

术式:具体术式多样化,但均以彻底减压为主要目的,为了彻底减压有时需要切除关节突关节,应植骨融合内固定术。

3.椎间盘突出复发行二次手术治疗的原则

目前手术方式并不统一,需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具体需求,与患者充分沟通后个性化制定。

开放椎板切除术、突出髓核摘除术

优点:创伤小、费用低;

缺点:仍存在复发风险。

经皮脊柱内镜经椎间孔入路髓核摘除术

优点:创伤最小、瘢痕影响小;

缺点:复发风险、手术视野限制。

融合手术(PLIF/TLIF)

优点:终极手术、不存在复发风险;

缺点:费用高、创伤大、邻椎病。

4.医源性不稳行二次手术治疗的原则

针对该并发症,可行融合内固定手术治疗;

后外侧植骨融合,椎弓根螺钉内固定术;

经后路椎间融合内固定术(PLIF);

经椎间孔入路椎间融合内固定术(TLIF)。

宋教授在总结时提到,目前手术方式并没有统一,需要根据患者具体情况,与患者充分沟通后完成个性化方案的制定。您对该腰椎间盘突出行二次手术的治疗选择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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